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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料在丝绸之路上的传播——上

作者:Admin 日期:2023-08-17 点击:2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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丝绸之路是一条连接古代东西方不同文明的桥梁。自西汉张骞通西域后,来自东西方诸文明的不同元素,如丝绸、瓷器、茶叶、香料等物品,川流不息的骆驼商队,绘画、文学、艺术、宗教等文化现象,在丝路上相互碰撞、交流互鉴,构成了人类历史上文明交流的独特景观,世界各主要文明地区也因此成为一个相互联系的整体。两千多年前,先辈们靠着坚韧不拔的进取精神,开辟出联通亚欧大陆的丝绸之路,强有力地推动了人类文明发展进步。时至今日,丝绸之路的历史贡献、精神财富、重要启示依然为人称颂。本期刊发的文章,分别从香料的传播、活跃的商队以及汉唐时期中国与西亚地区的文化交往等层面展示古代丝绸之路图景,以期深化对丝路史研究的认识。

自古以来,香料便与人们的生活息息相关。它不仅是食物调料,也是治病的药材,还是供奉神灵和修身养性的附属品。早在公元前4000年代,古埃及人在制作木乃伊时便已使用了香料。商周时期,华夏先祖开始用燃烧的香木祭祀神灵,称为“燎祭”。在先秦古籍《诗经》《楚辞》《尔雅》等著作中都有许多使用辛夷、石兰等芳香植物的记载。

古代人们所使用的香料分为植物类和动物类两种,尤以植物类香料为主,如胡椒、肉豆蔻(皮)、丁香、檀香木、沉香、苏合香、乳香、没药、迷迷(迭)香等。这些植物类香料多为古代印度、西亚、东南亚等地所产,通过陆上和海上丝绸之路传入欧洲和中国,并对当地社会产生深远影响。

至晚在西汉时期,中国已大量从西亚、南亚、东南亚等地进口“香药”,既入药用,也为日常熏用。广州的西汉南越王墓出土的熏香炉中,残留有来自西亚的乳香块;《后汉书·天竺传》曾记述,天竺产胡椒;《魏书·波斯传》亦记录了波斯商贾从印度贩运胡椒至中国的情形。从唐代开始,随着“胡食”的流行,胡椒等渐为调料之用。段成式在《酉阳杂俎》中曾记述:“胡椒,出摩伽陀国,呼为昧履支。……今人作胡盘肉食皆用之。”随着古代中国社会对香料需求的增长,胡椒种植区东移,种植范围从印度扩大至东南亚地区。《海药本草》卷3记云:“胡椒,生南海诸地。”据宋代赵汝适《诸蕃志》记载,印尼爪哇岛已广植胡椒。元代,胡椒的种植区域进一步扩大至马来半岛东南部的八都马,但其品质亚于爪哇所产。到了明初,苏门答剌(腊)国“胡椒广产”。胡椒种植面积的扩大及中国胡椒进口地的改变,促使海上航路的拓展和变化,推动宋元时期中国海上贸易的发展。

在宋代以前,丁香在中国销量不大,主要用作口香剂。赵汝适《诸蕃志》卷下“志物”记载:“丁香出大食、阇婆诸国,其状似丁字,因以名之。能辟口气,郎官咀以奏事。”这一时期,产自印尼班达群岛的肉豆蔻也传入中国,作为药剂和食物调料。檀香、沉香尤为华人喜好。檀香木的种类有很多,主要生长在南亚次大陆南部、爪哇岛、帝汶岛、小巽它群岛一带,尤以爪哇岛所产为佳。沉香产量较少,产于印度、缅甸、柬埔寨、马来半岛、菲律宾、摩鹿加群岛和中国海南岛等地的深山老林中。东汉以来,随着印度高僧东来和中国高僧西行求法,檀香、沉香输入量不断增加,香料与人们宗教生活及修身养性的关系日益紧密。古代中国上层社会和寺庙道观把檀香、沉香用作熏香,时可入药,为宗教生活不可或缺。此外,古代中国人还制作了香炉、发明各式燃“香”术等,发展出独特的香文化。

总体来说,香料输入中国的途径,在公元8世纪中叶以前,由于造船技术和海上航行技术尚不发达,除少量从南洋经由海路进口,主要还是通过陆上丝绸之路从西亚、南亚次大陆等地传入。唐代中期,海上丝绸之路发展起来,香料和瓷器渐成东西方海上贸易的大宗商品。《新唐书·地理志》引用了贾耽《皇华四达记》所记“广州通海夷道”,详细记述了唐代中国从海上前往大食地区的通道。当时,阿拉伯和南亚地区所产乳香、安息香、藏红花、小豆蔻、胡椒、檀香等通过这条航线成批输入中国;中国出产的麝香、樟脑等也输往阿拉伯地区。这一时期阿拉伯与中国东南沿海的海上交通路线,也被一些学者称作“香料之路”。

宋元以来,通过海路的朝贡贸易逐渐成为香料输入中国的主要途径。明初,为了保证宫廷有足够的香料供应,永乐帝命令交趾以苏木、沉、速、安息诸香代替租赋。加之郑和在西洋收购香料,东、西洋番国知晓明朝对香料的喜好,于是番国贡献往往以香料为主。中国朝廷对番国进贡方物往往给予高于贡品价值的赏赐作为回报。明代香料的朝贡贸易既体恤“皇恩浩荡”,加强了明朝与东南亚诸邦的政治、经济联系,又弥补“禁海”所致香料等的短缺。诚如明人张瀚在《松窗梦语》卷4“商贾纪”中所说:“且缘入贡为名,则中国之体愈尊,而四夷之情愈顺。即厚往薄来,所费不足当互市之万一。”受明朝朝贡制度的影响,一些不出产香料的亚洲国家也向他国采购香料,再进贡给明朝廷,促进了香料在东南亚和东亚国家之间的交互流动,推动了香料贸易的发展。

这一时期,香料在中国使用范围逐渐扩大,从奢侈品逐渐转变为人们日常生活用品。无论是个人还是社会,对香料的需求都大为增加。明初仅太岳、太和山宫观所用的降真诸香,每3年需7000斤左右,而内府所用,能达到五六倍。到明世宗初期,每年宫廷采买沉香、降香诸香10多万斤,尚不够用。万历时,朝廷要求库存的每种香品每年达到2万斤。此时来自东南亚的胡椒还被赋予了多重经济职能,不仅成为明廷赏赐百官、奖励军功、支付薪俸的主要物品,市舶抽分、进口商税的重要来源,而且时常作为商品贸易的纽带,甚至代行货币职能。

中国社会对香料的巨大需求,以及香料贸易的巨额利润,吸引了明初大批私商下西洋贩香,华商迅速发展海外贸易,构建起遍布东南亚的海上贸易网络。为了顺应社会需求和增加税收,明朝廷不得不于隆庆元年(1567年)开放“海禁”。此后,大批华人私商扬帆出海,与西方殖民者角逐香料利益。